为加强医院后勤管理,保障医院内部道路畅通,维持好院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鉴于之前永丰县中医院停车场租凭期限已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永丰县中医院地面停车场经营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招标内容:永丰县中医院地上停车场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经营地址:永丰县中医院新老院区。
(三)停车场概况:永丰县中医院地上停车场新、老院区两区域共约60余车位。
(四)承包经营范围:社会车辆临时停车收费。
(五)经营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工资、每年福利保险等费用一律自负。
(六)依据县发改委定价收费。
(七)承包经营期限:2年。自2025年4月28日起。
二、报名参与竞标条件
(一)报名者须是目前正在经营的物业公司,持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许可证。
(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失信人员,上述内容需出具承诺函。
(四)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近3年内(2022年1月起计算)承包过医院、学校停车场,需提供承包合同。
(五)经营方案(含值守人员管理措施等)。
(六)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档案袋密封装好并加盖公章。
三、招租形式
本次招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发包方):
1.甲方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等,甲方将停车场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
2.甲方负责将水、电等拉通给承包方使用,日常损耗性维修及电费等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负。
3.甲方将指定管理员,对乙方承包、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
(二)乙方责任(承包方):
1.乙方在遵守县发改委收费标准文件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收费服务工作。
2.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承包人必须自主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
3.新老院区出口安排人员值守,工作人员由承包者自行安排,所有经费自理。
五、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调,在原有的框架下可续约1年。
六、报名相关事宜及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永丰县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5楼总务科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7时,以提交材料为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1日9时,永丰县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5楼中会议室。
七、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的供货商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丰县中医院所有。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90961
附件:永丰县中医院停车场标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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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中医院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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